哈尔滨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资料?
哈尔滨的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,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。以下是一份详细的资料清单,帮助您了解提取公积金所需的各项文件。
一、基本材料
1.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提取申请书,需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;
3.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,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二、根据提取原因,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:
1.购买自住住房:
- 购买商品住房: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、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复印件;
- 购买二手房: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复印件、交易《契税完税凭证》或契税完税发票复印件。
2.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:
- 相关部门出具的规划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。
3.偿还购房贷款本息:
- 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、最近一期还款证明复印件。
4.租房自住:
- 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、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。
5.离休、退休:
- 提供离休、退休有效证件复印件及原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复印件。
6.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:
- 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复印件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复印件。
7.出境定居:
- 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复印件。
8.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:
-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工资收入证明、房租支付凭证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提取申请材料需真实、完整,且相关证明需在有效期内。提取申请符合规定条件,资料齐全的情况下,公积金中心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。若提取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,可提出复核申请。
总之,哈尔滨在职职工提取公积金时,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,以便顺利完成提取流程。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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